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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拒结婚 港变性人将提上诉
被拒结婚 港变性人将提上诉
(2010-10-05 3:30pm)
(综合讯)香港一名变性人争取注册结婚的司法覆核案,高等法院裁定申请人败诉。代表律师表示,对判决失望,会提出上诉。
明报网报道,香港市民W接受变性手术,由男变女后,由于出世纸所写性别仍然是男性,未能与另一名男子结婚,W申请司法覆核,在高等法院败诉,兼付堂费。代表律师说,W对裁决感到失望,但不会放弃,将提出上诉。
律师指,W不想等法例更改才有结婚权利,而是想尽快跟男朋友结婚,所以决定上诉。
法官在判词指出,虽然申请人已经完成变性手术,但如果与男性结婚,仍然被视为同性婚姻。政府容许申请人更改身份证的性别为女性,是为了提供生活方便,不代表容许她与男性结婚。
法官还说,虽然社会现时更接纳和同情变性人,但根据目前状况,仍未有足够理据支持改变宪法,而婚姻问题是关乎社会和法律的议题,不应该由法庭单独决定,应该由政府及立法会作出考虑。
法官希望政府不要视此次案件为完全胜利,应该再向公众谘询,有关性别认同、性取向和同性婚姻等敏感议题。
《联合早报网》 (编辑:杨丽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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